[BR]我拿到了一家公司给的In-Principle Approval for Work Permit,都说可以直接过海关了,但是我保险起见在吉隆坡的新加坡大使馆问。他们说不可以,要我用这份文件申请social visit。结果还把我拒签了,在护照最后一页盖了一个拒签的章。 [BR] [BR]目前我反复确定,其实的确可以拿着In-Principle Approval for Work Permit直接入境,不知道新加坡大使馆的人到底认不认识这份文件。 [BR] [BR]问题是现在护照上有了被拒签的章,会对我入境新加坡有影响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