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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又出新条例

原作者: 无缘走进U|13-1-2011 01:59

摘要: 1.11月1日起,在转售组屋前,将有7天的“冷静期”,也就是说这期间可改变初衷,拒绝卖屋。 在新条例下,组屋屋主无论是通过经纪或自己卖屋,在填妥转售核对清单(Resale Checklist)后,都有7天时间考虑卖屋决定, ...
1.11月1日起,在转售组屋前,将有7天的“冷静期”,也就是说这期间可改变初衷,拒绝卖屋。

在新条例下,组屋屋主无论是通过经纪或自己卖屋,在填妥转售核对清单(Resale Checklist)后,都有7天时间考虑卖屋决定,之后才与买方签选购权书(Option To Purchase)。

建屋局在2008年规定房屋经纪在处理转售交易时,必须提交核对清单,确保已向买卖双方清楚解释清单列明的交易程序和贷款条例。

该局今早发表文告,决定修改条例,以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他们是在谨慎考虑后,才完成转售交易。

2. 对首次买屋者,当局将探讨目前BTO的抽签办法,以增加大家的买屋运气

目前首购者拥有抽签机会
失败次数0或1次 额外机会0 机会总数2
失败次数2次 额外机会1 机会总数3
失败次数3次 额外机会2 机会总数4
失败次数4次 额外机会3机会总数5


3.对拥有组屋者关于对海外房产哪怕是继承也是不可行的,当然当局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考虑。

PS:据说当局自830新政后收到几百PR的求情信,希望当局让其保留海外房产,但大多数被拒绝。

议员建议未来将加大高低楼层的价格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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