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属PR问题

2009-09-12 · 1281 阅读
本帖最后由 ednachen 于 15-9-2009 15:06 编辑

如果PR是结婚后老公帮申请的话,据我了解的情况是老公的工资收入很重要,那如果在交了文件后1个多月老公辞职了的话,也就是在等的那 3-6个月期间老公没工作,会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批准信下来了还会不会要我们提供什么工作方面的资料呀?我本人是在新加坡有工作的,拿WP。
补充一下,我老公是新加坡人。主要想知道去拿的时候会不会再问老公的现状?
分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8 个

ednachen LV6

发表于 12-9-2009 16: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没人知道吗! 有点担心。。。。。。

山水鱼 LV11

发表于 12-9-2009 17: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会有影响的

good99 LV7

发表于 13-9-2009 11: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不大,但应该是会有影响的

ednachen LV6

发表于 15-9-2009 15: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比较清楚的,谢谢了。

whataday LV10

发表于 15-9-2009 16: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的时候去做IC的时候没有要求LG再出示雇佣证明或者薪水单。

过把瘾 LV7

发表于 15-9-2009 16: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没问题

燕雁の无心 LV7

发表于 15-9-2009 20: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PR批准下来,不需要再出示你老公的工作的证明。

ednachen LV6

发表于 16-9-2009 22: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前面几位的准确答复,那我就放心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