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7 个

望山 LV11

发表于 16-12-2011 11: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政策的出台,已然就是源起于这些论坛的讨论了。大家每一点“贡献”,都在不断引发新的政策出台!!如果是好的政策,也好,可是。。。  作为外来的人,PR,也有权利为自己的福利而争取,并不是说,PR们来了就赚了多大的便宜,光赚钱不奉献了。福利的缩水,作为国策,我们可能束手无策,可是,我们也有提出不同声音的权利。我是觉得,只要合法出租,同时合法申报了,也交税了,就不该再把PR和新公民区别对待。此建议中,最烂最可耻的就是“他们滥用了政府的善意,也影响到真正有需要的本国公民。因此我建议建屋局应正视有关永久居民出租组屋的问题。” 还有就是 “既然他们长期不在新加坡,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燃眉之急,是否应该堵住开给他们赚钱的门路?一来也许有助于抑制房价攀升,二来政府应该优先照顾本国公民,而不是外来的居留者。”  其中的丑恶嘴脸,让人生厌。

点评

你说能不能彻底的解决问题----给PR大选投票权,平衡利益,哇咔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23:47
这个指特殊情况,也算有理:香港的人士,当年。。有许多一领完居留权后又以“国外公干”为由回去香港工作,把买来的组屋“合法出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4:23
++1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2:07

亲爱宝贝 LV15

发表于 16-12-2011 11: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望山 发表于 16-12-2011 11:33
很多政策的出台,已然就是源起于这些论坛的讨论了。大家每一点“贡献”,都在不断引发新的政策出台!!如果 ...

强烈支持望山同学投稿早报对此文来篇回应。

点评

何必回应,无非口水战,各族移民都应有自己的领袖和组织来反馈这些声音,我等草根呱噪一年,不如人家一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4:26
我支持。不过要是上了早报,新公民还不开了锅。气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4:08
++++1, 看看世界上其它国家PR跟公民的待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2:08

good99 LV7

发表于 16-12-2011 11: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优士安居 发表于 16-12-2011 11:07
PR出租组屋的问题,一直是一些坡人不爽的话题。
对在外国公干整间出租,或住公寓长期出租HDB的的同学,应该 ...

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爽的啊。说的是那些香港人、没有满足最低居住期限的人。这种人极少、而且特殊,不需要放大了。
即便如此,政府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过去的政策是不会受新的政策影响的。这从过去推出的各种措施的实施情况可以看出。而且,这么一小小部分,政府真的是不值得考虑的。
最近不是有人说外国人的紧急医护治疗不应该有政府津贴。政府回答,外国人用掉的是$10,000,000,只占政府医疗开支的1%,不予考虑

优士安居 LV15

发表于 16-12-2011 12: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雨绸缪,稳扎稳打是理财版里成功人士的做法。多考虑一些负面的影响,想远一点,是可取的。

如果真地出台限制措施:

1.您会继续住公寓而卖组屋?有住公寓能力吗?住回组屋习惯吗?卖了组屋的钱往哪儿放有那么样的回报率?
2.公寓和组屋的价格差,同样屋龄的在同个区域的差价是多少?:2:1?
128之后,如果公寓真地下跌20-30%(本人不那么悲观),现在就卖掉组屋到时再买回公寓是否划算(估计有1+1的同学的组屋贷款还清了或剩不多了,有能力再买降价后的公寓了)?

以上两个问题,已经1+1的,或准1+1的同学,是否应该认真地考虑一下?

优士安居 LV15

发表于 16-12-2011 12: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16-12-2011 11:50
没觉得他们有什么不爽的啊。说的是那些香港人、没有满足最低居住期限的人。这种人极少、而且特殊,不需要 ...

希望不要出台什么新的东东。出台=PR空头。这是sg的真理。

新的措施不会影响旧的条规。对的,通常是这样的。

(但不能保证,宪法都有修正案呢。不谈这个,只谈如果。。。)

点评

zan.ZF 有权出台任何政策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2:26

terryli LV14

发表于 16-12-2011 12:2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问题  但不是什么燃眉之急的东西 改改只是让坡人更爽罢了.

点评

合理的爽,可以;非礼过分的,就不可纵容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4:24

Bluewang99 LV8

发表于 16-12-2011 13: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PR 出租房间同时解决了市面上一部分人的住宿问题,这样实际上帮了政府,不然政府来自住房需求上的压力更大。

东方肥狗 LV16

发表于 16-12-2011 14: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被踩扁了,还能怎么样?

望山 LV11

发表于 16-12-2011 14: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稿早报,读者是全岛的范围,引起的纠纷是不必要的。
此次大选后的局势,势必导向未来的大小政策向更地方保护主义的方向而去,因为衡量本国政治需求和外国移民诉求,二者孰重孰轻,一目了然,不必多话。
我反驳的,是其中不合理的过于情绪化的建议;我可悲的,是留岛居住工作的外国移民自我保护和表达的欠缺。作为相当数量的居民群体,PR应该有自己的渠道与政府和当地居民群体多多沟通,表达自己的观点,用合理的协商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小损失,并且尽量与当地居民在各方面多沟通理解,达成和谐。共同奉献,利益均沾,互惠互利,主次分明,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纵观诸多移民国家,美国是有相当长历史的,各个移民族群都有自己的组织,可以合理的表达自我要求,约束族群行为,更好的保护自我文化的同时,与当地社会融和,共同生存。值得借鉴否?YES。

点评

这个想要有人出头, 难度很大. 现在不继续把你压扁就很万幸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12-2011 14:34

good99 LV7

发表于 16-12-2011 14: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优士安居 发表于 16-12-2011 12:14
希望不要出台什么新的东东。出台=PR空头。这是sg的真理。

新的措施不会影响旧的条规。对的,通常是这样 ...

即使出台所谓政策,也不可能影响PR。因为PR已经没什么可以影响的了。
而且,文中根本就没有提及PR出租房屋的问题,是那些极少数的、不满足MOP的人的问题。大家举举手,有几个人是这种情况?即使出台新政策、即使新政策能够追溯(极不可能)、也不会有多少人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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