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40 个

远方的鱼 LV7

发表于 24-7-2013 22:4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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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yShop LV5

发表于 25-7-2013 12: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牡丹花开 发表于 24-7-2013 22:44
我不爽的是她摔摔惯惯。煮饭是其次,你说得对,既然答应,就应该接受。但是,房东包水电,动不动就煮排骨 ...

这个既然答应了包水电煤气,人家煮多点你心里不舒服,那也是你答应人家的,讲实话这只能怪你自己了。。如果你在意这些,在下一个房客就可以说清楚,可以煮但是不要每天煮,偶尔煮可以。你可以说尽量少炖那些时间太久的炖菜,怕有烟味道太重。这样不就好了么,对吧。。。
你房客摔东西这个确实是不对,你应该跟房客说,毕竟你是房东,告诉房客门摔坏了那就要赔了。这点你应该理直气壮一点。

ahmedabad LV2

发表于 25-7-2013 15: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偶尔?每个人的定义不同的。要不就是可以煮,要不就不可以。只有清楚明白才会减少纠纷。

有些人习惯不好就提醒一下。不过要注意方法,不要不小心伤到人。

其实碰到一起也算是缘分。是好的还是坏的缘分就另说了。尽量好来好散吧。

远方的鱼 LV7

发表于 25-7-2013 16:1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越详尽越好,如规定一周可以煮几次,只可煮那些食物,如速冻饺子,方便面,鸡蛋,其他不可煮。几点可煮,几点不可煮。要清理干净厨房,或干脆无煮。

Avaya1234 LV4

发表于 25-7-2013 17: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也报警?那么心胸狭隘,干脆不要租好了。

8218407lxw LV6

发表于 25-7-2013 17: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饭就做饭。。。自己人也煮煮煮的

点评

入乡随俗嘛,要不这样,您觉得舒服吗? 可煮——可做饭;不可煮——不可做饭;小煮——小做饭?大煮——大做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6-7-2013 19:07

jeremyxmen LV5

发表于 26-7-2013 18: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炳妍 发表于 23-7-2013 22:40
当时是因为那房子位置很好所以去看了,但是房间真不敢恭维,就是隔间。我也就是进去转了一圈看看,反正我 ...

房间隔间就不好,不够隐私。反正新加坡怎么多房子出租,不怕找不到啦。

jeremyxmen LV5

发表于 26-7-2013 18: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远方的鱼 发表于 25-7-2013 16:18
合同越详尽越好,如规定一周可以煮几次,只可煮那些食物,如速冻饺子,方便面,鸡蛋,其他不可煮。几点可煮,几点 ...

要就干脆不煮,要就不租,何必限制煮什么食品。限制太多,很少人会租。

色而不淫 LV5

发表于 26-7-2013 18: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jeremyxmen 发表于 26-7-2013 18:10
要就干脆不煮,要就不租,何必限制煮什么食品。限制太多,很少人会租。 ...

不限制, 人家能把整个新加坡都煮了.

jeremyxmen LV5

发表于 26-7-2013 18: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人找房子,是房子在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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