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离境

2013-09-21 · 2371 阅读
大家好,关于辞职有一个疑惑,我九月四号递交辞职信,十月四号才能离开。据说离职前会给一个在新加坡停留30天的证明。我想十月四号当天走,出境的时候会有问题么?那个离职材料或者停留30的证明材料中会不会明确的写我工作必须到四号下班的时间?求知情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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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4 个

后会无期 LV5

发表于 1-10-2013 13: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先跟你确定一下,你是9月4号提交辞职信,你的信上last day 应该是10月3号吧,如果是的话,10月4号应该可以跟公司拿那封cancellation letter,理论上。具体情况你应该跟你的HR确定一下,比如薪水这些是不是3号就可以全部给你。

hacker_r LV4

发表于 1-10-2013 15:2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cker_r 于 1-10-2013 15:29 编辑

我拿的WP,辞职的时候是这样的:工作的最后一天下午把准征交还给HR,他们会从政府官网帮我打印出一张纸,应该就是楼上说的cancellation letter,(相当于临时身份证明吧,我第二天在机场出境检查时把那张纸出示给检查人员!)

hacker_r LV4

发表于 1-10-2013 15:34: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你工作到10月3号,4号走就没什么问题。如果是工作到10月4号下午,下午人事部和你办理完手续你就只能晚上飞了!

后会无期 LV5

发表于 9-10-2013 13: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WP,就是公司cancell WP,然后会给你Special pass 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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