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时海关人员在护照上写了DEP ON 23/06,女友一定要在6.23离...

cs4417 LV4
2014-06-03 · 1346 阅读
我刚刚在新加坡工作,女友从中国来新加坡旅游,办的是35天多次往返的签证,5月10号飞到新加坡,一开始买的5月31号的机票。但是我想让女朋友多呆一段时间,在ICA申请短期签证延期被拒。于是决定去巴淡岛旅游再入境(网上很多人说可以通过出境再入境的方式延迟在新加坡的逗留时间,我们决定试一下)。女友是5月28号去的巴淡岛,当天坐船回来。在新加坡海关入境时,工作人员要求她出示回国机票,女友给她看了我们提前买好的机票,是6月23号的。当时工作人员有点不太高兴,可能很多人都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长一点吧。工作人员说;“you must leave by 23/06",然后又在护照上写了”Dep on 23/06/14".女友一定要在6月23号离开新加坡吗?可以提前两天吗(因为机票出了点问题)?请各位大虾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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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6 个

晓林 LV5

发表于 3-6-2014 15: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早没有问题,迟千万不可

幽幽暗香浮动 LV13

发表于 3-6-2014 15:54: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人员的那个"by"就是最晚的意思,而且在签证的合法有效期内哪一天出境是你的自由,海关人员只可以规定最晚期限而没有权利规定你具体哪一天出境

小五 LV17

发表于 3-6-2014 16: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楼上,指的是最晚6月23号,而不是必须那一天。

mybeyond LV15

发表于 3-6-2014 16:07: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本来好好的短期签证延期一个月的政策被以前部分一小撮人滥用,搞坏了行情,搞得现在真正有需要的朋友总是被拒还得坐船去印尼。

豆包妈妈 LV19

发表于 3-6-2014 17:5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晚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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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99 LV7

发表于 3-6-2014 19:3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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