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0%" border=0>
<TR>
<TD class=z3 align=left width="100%"><FONT color=#e61a6b>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偶然遇到过一个游方的僧人。他拉着我沾着泥土的手,说了很多的事情,可惜的是当时我年纪太小,疑惑之外便是惊恐。我记不得他对我说的那些话了,想必是些关于福兮祸兮的事情。这些年不顺心的时候曾经尝试着回忆,但始终没有成功。
所幸我还记得一句——他说——你长大以后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去。我一直记得这句话,潜意识里印象很深。长到十几岁的时候,便开始有意无意地策划着离家的逃亡。离家的理由很多,其中一些很荒谬,记得那时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我长期以来一直相信我父母的婚姻是错误的。我父亲是个粗糙的男人,而我母亲多愁善感的性格使我一直觉得一个细腻的男人会让她更幸福。中学的几年里我过的比较抑郁,总觉得父母是在为我做着坚持。
然而我的床下藏不住一只离家的皮箱,而我也攒不出一笔钱,足够买一张能让我跑出父母视线的车票。胡思乱想中,我的成绩却越来越好,以至于几年后,我爸主动掏钱给我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亲自送我去那里上大学。
我想大学时代自己是比较快乐的。不是很担心分数,因为大学里的考试毕竟比较人道,于是日子比重点高中的时候好混了许多。那时候常常睡到中午,然后去食堂买半份辣子鸡丁。我坐在明亮的食堂里面橘红色的椅子上,先把鸡丁和土豆丁分开,然后就着米饭,在温暖的阳光里把自己一点一点地晒清醒……
大学读到一半的时候爱上了一个人。那时候爱情比较简单,爱上一个人似乎也比较容易,常常靠着肩膀说些希奇古怪的话。我不懂永远也不懂我自己。
湖边的风吹着头发飘动,牵着的手一阵莫名感动。一起看着日落一起骑单车——记得你曾经告诉我——你想就这样牵着我的手不放开。
那时候也常常想到一些关于一辈子的事情,于是不厌其烦地从早到晚地说“我很爱你,这一辈子都是。”
毕业的时候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美国。我告诉所有的人说这是我的理想,和爱情无关。临走的时候再次去了湖边,那里的景色和我刚来的时候一样,到处是热恋相拥着的爱侣,脸上洋溢着一种顾盼自豪。石舫上有长头发的流浪歌手寂寞地拨着吉他,哼着我叫不出名字的老歌儿。那时候我天真地以为寂寞是一种属于年轻的潇洒。
接下来的日子我在美国,有时候快乐有时候不快乐。二十五岁以后我不再说“爱你”和“一辈子”这种话,可能因为以前说的太多。刚来美国的时候我比较有理想,总觉得谈钱是比较可耻的,老想着“无为而清”这种鬼话。后来终于知道说这话的人是明朝的万历皇帝,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和八个女人生了八个儿子,于是愤怒地认为他说这种话很不负责任,当然我相信这种话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他进行多次谴责以后,我放弃了自己远大的理想,把自己从一个深邃的大博士开除到一个小硕士,每天写着狗都会写的无聊程序。
在美国经历了各种折磨以后,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少年的酸气偶尔便会不知不觉地泛滥,不过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学会忌讳一些话题,大概因为逐渐老迈的原因。虽然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起若干年前,和爱的人在校园附近肮脏的出租屋里整夜相拥的温暖,想起来自己曾经说过很多的誓言,当然也听过很多,现在回忆起来其中的大多数竟然都成了假话和空话,可那时候同样是这些话竟然会酝酿出许多的眼泪。现在有时候望着湛蓝的天空想起这些的时候偶尔也会有少许的液体从眼角渗出,因为突然想到了多年前一个很感动的吻,或者因为听到了一首熟悉的老歌。
我一直认为自己很爱上帝。独自看夕阳的时候我会突然感到自己其实离天堂很近,这时候我便不再顾作坚强,真心承认自己其实犯了很多的罪。
前几天一个八十年代的mm在电话里惊讶地大叫,“你居然喜欢Jay?!”我才终于知道自己真的老了,老的已经连喜欢Jay都会成为一种难为情的脸红。我也不知道种村有菜,连他是干什么都不知道。mm大叫“你老了!”。
喝了三瓶啤酒后我开始对我自己说“我讨厌美国,我想回家”这样的废话。我爸我妈实际上过的挺好,我总是担心他们,其实真正该担心的人应该是我自己。我想告诉我爱的人实际上我是一只追着自己尾巴跑的猪,我以为我在向前跑,实际上一直在原地打转。
《花花公子》曾经评出2000最具性情的电影:《Scary Movie》。在这部不断的死人,追查着凶手和追杀不断发展的玩弄观众推理智力的电影结尾的时候,观众发现,一个人们都以为是大傻子的前警察,原来竟然是杀人凶手,同时也得到剧中人台词诊断:“他不断杀人是因为缺乏性爱。”
这很让人有点哭笑不得。真实的个人缺乏性爱,可能是因为没有身体与精神都在挑剔的性爱的对手。那缺乏爱情和理想又是因为什么?
年轻的时候我们热衷于爱情,那是因为我们把爱情等同于理想,尽管我们不愿意承认。上了年纪的时候我们绕着爱情走路,那是因为我们逐渐明白,人可以没有理想而照样幸福地活着。
理想和爱情其实一样,不外八字真言:痴男怨女,悲欢离合。
走了万里的路,读了万卷的书,回头一望,你道是离开始的地方有多远?
原地打转本质上不是悲剧。真正的悲剧是转了一辈子还固执地相信自己在前进,其实回头看一下有什么大不了?
果真是悲剧了,那么我们能在悲剧中学会彼此的怜爱吗?
李碧华说——永远都不要提携男人。最好等到他差不多了,才去爱……因为没有男人肯卖掉一生,他总有野心用他卖身的钱,去买另一生——其实男人女人都一样。
很多时候我在想理想究竟是什么。当哈伯特第一次见到洛丽塔的时候,他说,“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可你还记得《洛丽塔》的结尾吗?——他带着所有的钱去阿拉斯加看望朝思暮想的洛丽塔时,没有想到开门的是这样一个臃肿、苍白、大腹便便的女人,“她的身上已没有了当年那个小妖精的影子”。他苦苦地哀求着洛丽塔跟他离开,洛丽塔平静而又轻蔑地拒绝了,仿佛他是一个思想简单不懂世事艰难的小男孩,她告诉他如果可能她更愿回到杰夫那里去,是杰夫当年带她走,杰夫是她唯一爱的男人。哈伯特愤怒地找到了这个享有盛名的剧作家杰夫,却发现他不过是一个有拍摄儿童色情照片嗜好的性无能。于是他开枪杀了杰夫,杀了这个曾经抢走他最爱的人的男人,为他最美好的时光报了仇。
一些年前,我年轻,固执,自以为是,我来到美国。我趴在飞机舷窗上看灿烂的云彩,光影流动中我记得我好象看到一个趴在旋转水龙头下草地上的薄衣少女——那是我的“洛丽塔”。
接下来的许多个日夜于是流失在一种成熟的,腐败的华美中,虽然我常常寂寞,飘零,需要相依。
好在我终于明白其实我现在心里最大的理想是:跟你归家,为你唱——如果你非要加上个期限,那就一万年吧。
</FONT>
</TD></TR></TABL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