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小弟我前几天申请SP,今日收到MOM来信,被拒绝了,理由是公司配额不够(your company has insufficient quota)。</P>
<P>我已经下载了上诉表格,并于今天寄出,内容无大更改,就是招聘理由比原先写的更详细。</P>
<P>所谓的配额问题是属于硬要求吧,好比3个当地人换一个国外员工等,但是小弟不知道MOM的规定到底是如何,到底是几比几?望知情人事告知,万分感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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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感谢楼下几位兄弟姐妹的帮助,我上MOM官网看到了,要5%,也就是说20个换1个。。。谢谢。</P>
<P>因为小弟我的上诉信已交,所以只有继续等消息,不过应该也是被拒绝了,照20个换1个的规定来看。</P>
<P>我和公司商量了,公司决定还是申请EP,因为EP没有配额限制。</P>
<P>所以现在想询问下有经验的朋友,<STRONG>如果刚申请了SP被拒绝,然后又转去申请EP,会不会有什么不太好的影响?</STRONG>因为MOM官网上没说有硬性规定的时间限制。谢谢大家</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2 11:55:5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