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7 个

天上人间仙人 LV3

发表于 29-7-2006 0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楼楼主,而且从她的日记中也看到,她大概还在幼儿园等兼职,这在新加坡也是违法的.

skyblue9 LV0

发表于 29-7-2006 01: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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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飞 LV3

发表于 29-7-2006 0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意楼主的观点。</p><p>强调两点:</p><p>1)新加坡的涉外教育制度和澳洲接近--教育本身就是商业行为。所以说陪读本身就是商业行为下的一种附属产品。</p><p>政府对陪读就像银行对客户一样,你有钱的时候我对你好。你没有钱,会对你怎么样?新加坡和一些国家相比,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中国人有机会用比较低的代价来到这里学习和生活,而且不过分的话,政府还是比较宽容的。如果不信的话,你试试其他类似的国家。比如说美国,英国等。</p><p>2)法律意识。新加坡毕竟是一个国家,有自己的法律规范。如果国人来这里,不遵守本地的法律,老想钻空子或冒险。损失的不仅是自己的尊严,也伤害到国家的形象。</p><p></p>

枫飞 LV3

发表于 29-7-2006 08: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0033ff">流星的做法也许是有不完美的地方,可以义正辞严去批评、也可以找借口让她卷铺盖,不过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诸位,倒要看谁们更蒙羞!</font></p><p><font color="#0033ff">你说谁们更蒙羞?</font></p>

搜寻 LV15

发表于 30-7-2006 2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做part time 是不是被允许的</p><p></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30 23:42:16编辑过]

祖国万岁 LV4

发表于 31-7-2006 22: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顶楼主的贴,清楚有条理,一些字眼方面的问题,我们又不是文学家,去钻研它做什么,但是楼主的意思大家都明白,陪读陪读,读才是重点,陪是次重点。

Asdzxc1 LV1

发表于 2-8-2006 0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kyblue9</i>在2006-7-29 1:09:00的发言:</b><br/><p></p></div><p></p>你这是抬杠...

不要作老大 LV4

发表于 2-8-2006 13: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kyblue9</i>在2006-7-29 1:09:00的发言:</b><br/><p></p></div><p></p>不明白skyblue9版主为什么对这么好的帖子,鸡蛋里挑骨头。楼主的帖子很公正,很积极,很中肯。强烈要求置顶。坚决支持一楼的。

jin1000 LV5

发表于 2-8-2006 18: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坚决支持楼主,楼主说的对,新加坡有新加坡自己的制度和规则,到了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游戏规则,政策的变化不就是因为某些人违反了规则,让人家深恶痛绝吗?如果没有那么多头版头条人家能改变政策吗?如果人人都洁身自好怎么会有头版头条,为了中国人的尊严,大家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搞那么多的事,首先把人做好,把自己的职责做好,把自己的行为管好,在别人的国家,就要得到人家的认可,大家才会有好日子过。如果你们认为这里不好,何不回到自己的国家,想怎样就怎样呢?何必在这里受气,搞的别人也不开心呢?而且也影响国人的形象啊。</p>

jin1000 LV5

发表于 2-8-2006 18: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支持一下</p><p>另外,在这个国家就要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不要做违法的事,作茧自缚。新加坡的法律还是比较严格的,千万不要再出现头版头条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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