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kidman LV1
2007-07-11 · 1184 阅读
我和丈夫都是PR,想女兒和父母都一起過來團聚,已知父母可以先申請過來探望我們再申請長期簽證,那女兒要怎麼辦呢?謝謝各位。
分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4 个

Asylia LV15

发表于 11-7-2007 08: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一样办理,或者给她申请PR(要未满21岁)

good99 LV7

发表于 11-7-2007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sylia</i>在2007-7-11 8:45:00的发言:</b><br/>一样办理,或者给她申请PR(要未满21岁)</div><p>不错。</p><p>其实应该同时办理。女儿拿个PR是不吃亏的。</p>

Asylia LV15

发表于 11-7-2007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给女儿申请PR也可以,很快就批准的。

kidman LV1

发表于 11-7-2007 12: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女兒(1歲)也是先申請過來探望我們,來了之後再到移民局申請PR嗎?謝謝各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