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交了表,现在持临时工作准证,还想再找个兼职,是否允许

catmiu LV5
2007-12-09 · 755 阅读
<p>想帮我朋友问一下,她是政府学院的学生,有政府邀请信,刚找了工作并且递交了PR申请表,ICA现在发给她一张3个月的临时工作准证,可是她想在full-time工作之余再找份兼职来做,想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允许呢?她拿的那个3个月的临时工作准证可以顺利找到part-time工作吗?在法律上是否允许?</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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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3 个

Devils23 LV5

发表于 10-12-2007 00: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不可以. 临时准证上已经清楚注明持有人的工作职位与公司名称. 也不会有其他公司愿意聘请临时准证持有人的. </p>

春梦了无痕 LV6

发表于 11-12-2007 0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到PR以后再Part time吧,不要节外生枝。[em05]

catmiu LV5

发表于 11-12-2007 0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楼上的~~我想补充的是她是政府学校学生,有政府PR邀请信,她想工作之余找个周6或周日卖衣服的兼职之类的都不可以吗?还有就是那个3个月的临时工作证上根本没有写公司名之类的,只标有"MINISTRY OF MANPOWER SINGAPORE EMPLOYMENT PASS",然后卡上有标明她原来那所政府学校的student pass号码</p>[em0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11 0:15: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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