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47 个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第二意见<BR>  <BR>    我得病的消息传得很快,不断有问候的电话打来。首先接到的是米歇尔的:“海鸥,你怎么样?”她用没有平仄的中国话问道。米歇尔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相识于八九年六月,她和一批澳洲在中国的留学生一起中断了学习,刚从中国撤回。在一次欢迎会上,我注意到了她,她正对围在身边的人讲述她在中国难忘的经历。她的黑黑的眉毛蹙在一起,深棕色的大眼睛带着激忿,带着同情。后来我们成为好朋友。没想到文化背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我们能有那么多共同的东西。我们有相同的生活态度、处世观点、审美情趣。我们还关切地倾听对方心底的秘密,那些她从不对她的澳洲朋友讲,而我也从不对我的中国朋友讲的事情。<BR>    我一五一十地把病情告诉米歇尔。她说:“这可不是小事情,一般澳洲人在这样重要的手术之前, 一定要取得第二意见(The second opinion),或第三意见,这意味着你应该找其他的医学专家,对你的病再次做出诊断,以验证第一诊断的正确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立刻在我脑子里运转:“如果让提出第一诊断的大夫知道了岂不是认为你不相信他,他不会生气吗?他还会好好给你治病吗?”米歇尔笑了:“根本不需要担心这种问题,这在西方是极普通的事情。事实上,医生很愿意他的病人在别的医生那里取得第二意见。如果证实是他错了,他可以及时避免名誉上的损失。如果他对了,对他的名声正好是一个证明。”她又说:“我有个朋友的爸爸是医生,我们去看他。”<BR>    米歇尔带我找到她朋友的爸爸,一个全科大夫。他看了我的诊断书,说:“你的病非同一般。我不能作出判断,我推荐你去见一位脑神经的权威专家,他会对你有帮助的。”<BR>    脑科权威塞尔维格大夫,鹤发童颜,神态高贵,令人肃然起敬。他阅读了我的病例档案,观察了CT片,然后不慌不忙地开口:“我完全同意罗塞尔大夫和库伯大夫的意见。你的手术组都是医术最为精湛的医生,他们的医道不仅驰名澳洲而且享誉世界。同时澳洲是治疗这种病的最好国家之一。相信我,你完全不必担心。”我相信他是个权威,单从见面五分钟收费八十元,就得服。<BR>    我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安心等待吧。<BR>  <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FONT size=4>癌的恐惧<BR>  <BR>    星期四做的CT。充满猜测疑虑的周末熬过去了。星期一早上九点,电话铃响了。我一把抓过贴在耳朵上。“你好,我是皇家阿尔弗雷德王子医院耳鼻喉科的戴维森大夫。我们研究了你的CT片子,发现在靠近你左耳神经的部位有一个瘤子。我们认为你需要马上做手术。希望你尽快到医院和我们联系。”发现了什么东西?要住院动手术?他的话我仅仅听懂了几句,因为我太紧张了。再说,我从来没听说过耳神经,瘤子等英文词汇。我咽了一口气,急切地问:“请再说一遍,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他说:“在你脑子里有个瘤子(tumour),需要割掉。”我一下子抓住疑问的重点:“什么是tumour?请你告诉我tumour是不是癌?”“可以说癌是一种tumour……”他用了一串深奥的医学词汇解释着,只听见“tumour”和“canner(癌)”这两个词交替出现。我只听懂了一句话,还没准是听错了:“也可以说是一种癌。”。绝望和恐惧攫住了我,我的心狂跳着,说不出话来。他又说:“请你尽快和医院联系。不管怎么样,不要太紧张,问题不是太大的。”按照中国人的理解,最后一句话只是医生对绝症病人的空洞无力的安慰,对我丝毫不起作用。<BR>    恐怖和绝望干扰了一切正常思维。千百种受癌症折磨而死的可怕景象涌入脑际,书上的、电影中的、听说的、亲眼见的。最活生生地在眼前晃动的,是二十几年前一个得了脑癌的同龄朋友,几番开颅手术,还是剧烈头痛,不治而死。她本来是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的一个女孩子。我将会怎么样?看着坐在我身边的两个不知所措的孩子,更是一阵心疼,我死了,他们怎么办?<BR>  <BR>  垃圾场之行<BR>  <BR>    我茫然坐着,身和心都被淹没在孤独和黑暗之中。客厅里显得那么黑暗,我开了灯,但光线仍不能驱散我心中的阴暗,我希望有人在我身边。丈夫老宋正在老远的地方干活,不可能回来陪我。我突然想起赵前,立刻拨通了他的电话。“有什么事吗?”一听到他熟悉的声音,我的心一下子踏实了许多。我说:“快过来,医院来电话,大事不好。我害怕,我不想一个人呆着。”“好,你等着,我一会儿就过来。”谢谢赵前!这就是他,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朋友召唤,他随时出现。赵前是个小年轻,矮矮的个子,窄窄的额头,难得打理的蓬乱的头发,还有一生病就变成双眼皮的单眼皮下不大的眼睛。他上完高中就来澳洲了,估计在中学时不属于功课很好,很听话的那一类。他有时调皮任性,有时胆小软弱,但是他心地善良。我来澳洲的第一天就在朋友家认识了他。后来,在这陌生的异域,在求生的挣扎中,我们结下了忘年交。<BR>    十分钟后,他开着大卡车来了。车上满载陈旧的,生锈的,残缺不全的冰箱和炉子,都是要扔掉的。他就在附近的一个修理和出售冰箱炉子的商店上班,这会儿趁扔垃圾之机偷偷跑出来看我。“什么事?”他“腾”地推门而入。听了我焦急的诉说,他满脸不在乎,笑嘻嘻地说:“甭想那么多,越想病越来。明天我陪你上医院,问清楚再说。走,现在跟我扔垃圾去!”不由分说,他把我拉上他那油腻腻、脏兮兮的驾驶棚里。车座的弹簧已经坏了,硬朗朗的,没有弹性。车子开得飞快,我一会儿被高高弹起,一会儿被重重摔下。赵前绘声绘色给我讲他最近的故事:“那天趁老板出门,我跑到玻璃橱窗里当模特,左手举着,右脚踮着,一动不动站了一个钟头。行人奇怪,站下来看个究竟,我就突然换个姿势,把他们吓一大跳。”“哈哈哈哈……”我开怀大笑。一路颠簸,一路谈笑,直奔垃圾场。一时间,所有的忧虑烟消云散。什么大事在赵前那里都失去了严重性,不露声色地宽慰你,这就是此时此刻我要和他在一起的原因。<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 耳鼻喉科<BR>  <BR>    耳鼻喉科一位身材高大,态度和蔼的老大夫兰斯带着两个年轻小伙子为我看病。小伙子胸前挂着悉尼大学医学院实习生的牌子。知道这所医院是悉尼大学的教学医院,我对这里的一切增加了信任感。兰斯大夫让我转圈走步辨认方向,每做一个检查都要给学生讲解一番,却不对我解释一句。我满腹狐疑,竖起耳朵听,全都是专业术语,一句也听不懂。紧盯着他们的表情看,平静而专注,似乎面对一幅教学挂图。终于兰斯大夫对我说话了:“你的左耳的确有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还要进一步检查。”等于什么也没说。一出门,我就抓住一个一同离开的实习生问:“你能告诉我到底是什么问题吗?”他耸耸肩:“从表面上看不出来,需要做一些试验。”“严重吗?”“不知道,不过不要太担心。”大概说的是实话。只好姑且存疑。<BR>    这以后每隔两个星期到医院的实验室做一次测试。先是检查听力程度,后来追踪听力受阻部位,然后是测量平衡能力。每一次测试后,见一次医生。兰斯大夫总是略一翻检查报告,就指示我下次该做什么检查。两三分钟就结束见面,仿佛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但他从不对我多说一句。而我由于语言的障碍,也不知从何问起。第三次把检查报告交给兰斯大夫的时候,他安排我去做CT扫描。“为什么?”我感到事情不妙。“你的听力在这里受到阻碍,”他指指墙上耳朵解剖图的某一个部位,“我们需要知道为什么。”<BR>  <BR>  CT扫描<BR>  <BR>    CT室里,没有一样东西显示着生命。象是被外星人挟持到远离地球的某个地方,作观察人类的试验一样,我的头被牢牢地固定在一张活动床上。医生给我注射了一针叫做DYE的东西,是染色的,也不知是给好细胞还是坏细胞染色。一针下去,胸口立即感到火在里面燃烧,喉咙里升起一股类似乙醚的怪味,好象一张口,就要冒出棕色的烟雾。然后屋里就剩我一个人了,医生们都回到控制室,在那里,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我,将是电脑屏幕上赤裸裸的骨骼和器官。我躺在床上,在控制室的操纵下,在一个大园洞里滑动了四十分钟。<BR>    终于出来了一位大夫,黑头发,黄皮肤,很象同胞。他关切地问我:“你的头部受过什么创伤吗?”“创伤?”是的,我突然想起来,那一年唐山大地震,危及北京,我家对面的山墙倒坍,把刚从屋里逃出来的我砸得头破血流。那时人慌马乱的,医院全部瘫痪。头上本来应该缝合的伤口,仅仅找来一个街道“红医站”的老太太,抹了一点红药水之类,简单包扎一下就硬挺过去了。难道十四年前的砸伤会影响到今天?我顾不得回答,忙问:“发现了什么问题吗?”“是有些问题,”大夫斟酌着词句。我急急打断他:“请问你是中国人吗?你能讲中国话吗?”显然他是ABC(在澳洲出生的中国人)勉强讲了几句中国话,又改用英语讲。他告诉我,从片子上看,大脑造影有些不正常,还不能断定是什么,要请专家来判断。我的心悬起来,他说一般两个星期后看结果,难道我就这样提心吊胆地等两个星期?<BR>  <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安慰<BR>  <BR>    从医院出来,已经到了给玛利莎做饭的时间。玛利莎的母亲和我母亲是中学同学。她的父亲是香港一个企业的老板,同时热心于各种慈善事业。当他听说我要去澳洲读书时,主动为我做经济担保,并给我买了赴澳机票,还送我一笔钱,其实我们根本没有见过面。他说这样做只是为了履行他的人生信条:多行善事。临行前我去香港拜见了这位慈善的老人,他给了我他在澳洲的女儿玛利莎的地址和电话。“有困难去找她,她会帮助你的。”他说。<BR>    我一到澳洲就认识了玛利莎。她从小在澳洲长大,有着和澳洲人一样质朴善良的心。她热心地给我介绍在这里的生存之道,我们很快成为好朋友。她和她的澳洲丈夫都很忙,一次她很不好意思地问我是否愿意帮她每周做几次饭,我干脆地答应了,这对我来说非常容易。我每周去做两顿饭,同时把后两天的菜做出来。她付给我二十五元,开始我婉谢不收。我说这不过是对她父母的涌泉之恩以滴水相报而已。玛利莎脑子里可没有这么多中国式的人情哲学,她认为付出多少劳动得多少钱,天经地义,否则就是不可理喻的了。这是标准的洋人观念,我也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BR>    从医院直接到玛利莎家,厨房里已经放着化冻了的鸡,碗里泡好了冬菇。他们最爱吃我做的冬菇炖鸡,几乎每次都让我做。可是我哪还有心思做饭?我拿起这样放下那样,脑子里乱哄哄的:“会是什么呢?会很严重吗?”黄昏的屋子里黑洞洞的,静悄悄的,更增加了我的惶惑,我要赶紧离开。我留下一张字条:“玛利莎,我刚从医院回来,情况不太好,我没有心情做饭,实在对不起,请你回家后一定给我一个电话。”<BR>    刚刚到家,玛利莎的电话就来了:“海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着急地说:“我做了CT,他们说从片子上看脑子里有问题。你能帮我问问吗?”“好的,等我电话。”玛利莎是搞营养学的,恰恰就在我看病的医院任营养师。半个小时后,她又打来了电话。她说话很委婉,很游移,显然X光科的大夫告诉了她什么。她说:“大夫的确说你的脑子里有问题,但是他们还没有确定下来是什么。再等等吧,不要着急,没准是细菌感染引起的炎症。”她安慰着我。如果真是细菌感染,则谢天谢地。明知是安慰,我的心也稍稍放宽了一些。<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我们选定了那个星期五,澳洲癌症协会一年一度的“水仙花日”去看约翰。那天满街是义务推销水仙花的孩子,满街是黄灿灿的水仙花。小佳选了十朵最大最新鲜的水仙花,我又加上十朵。<BR>  约翰还是那么瘦,但是双眼炯炯有神。他说,我好多了,现在服用的吗啡因已经从九十毫升减少到三十毫升了。这个周末医生允许我回家一天,还可以在家过夜。这是好消息,不是吗?他的天蓝色的眼睛闪烁着,象孩子快乐地笑着,再过两个星期我就可以出院了,还有几个演出等着我,现在我的交响乐队由我妻子管理,她实在很辛苦。他问小佳,你的琴谱带来了吗?小佳把琴谱铺了一床。约翰苍白细长的手指在琴谱上比来比去,给她讲解示范,我听不懂他们讲的专业术语,只是觉得这个场面象电影里一幅推远的镜头,传达着难以诉说的动人情景。<BR>  最后他对小佳说,我期望两三个星期后,可以在琴房里给你示范。他伸出两手,食指搭在中指上——这是表示信心的手势——在胸前有力地一晃。<BR>  离开医院,小佳告诉我,我已经弄明白了为什么乐观的人生命力那么强,因为他对生活充满信心时,他的大脑处于积极状态,就会有效地指挥全身各器官的工作,各器官工作协调了,身体里的免疫系统的功能就加强了,人就有抵抗疾病的能力了。你说是吗?她的以英语为主,夹杂汉语表达的道理很朴素也很中肯,没想到十四岁的年纪就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了。这是她向钢琴老师学到的钢琴以外的东西。我又想起 Hitting High Notes,这个题目对于约翰真是很贴切,他不是正在以顽强的意志弹奏着生命的高调吗?在那一瞬间,一个想法在我脑中突然涌现并马上形成决定:等约翰病好了,我也要跟他学弹钢琴。<BR>  <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 绿 头 发<BR>  <BR>  <BR>  中国有句格言说: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女儿小佳的学校在一条悉尼有名的嬉皮士聚集的街道上。耳闻目染,该学校的老师学生多多少少都喜爱嬉皮士的装扮。这里且不对赤或黑做褒扬贬抑的价值判断,只是说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BR>  九年级的小佳也不例外,好长一段时间,她闹着要染头发。本来我一看亚洲人把乌黑的头发染成黄色,弄成一幅不伦不类的假洋鬼子相,心里就不受用。谁知女儿更出格,根本没看上黄颜色,人家要的是绿色,说绿色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颜色。染头发不简单,据她说先要把黑发漂白,然后再染色,听得我直寒心。<BR>  我当然要出面阻止。我说,这样的头发会惹事。比如在中国,人家肯定会认为你是不正经的女孩,街上的流氓会走上来兜搭。小佳讪笑道,你想什么哪,这是在澳洲。我又以健康为理由说,那两道染发工序会把头发破坏怠尽。又发挥道,染料里的毒素会顺着头发的管道进入头部,对大脑造成损害。女儿反驳说,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我有权对自己做决定。这是典型的澳洲人观点,我生气教训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能任意处置。看她一脸莫名奇妙的样子,想想算了,科学说教都不管事,孔老夫子们更是鞭长莫及。最后一招就是哀兵政策:染一个发在理发馆要花一百多元,是全家半个月的伙食费,父母年老多病,挣钱实在不易云云。她果然沉默下来。<BR>  女孩的爱美之心实在是无法阻挡的。今年上半年小佳找到一份工作,卖炸面包圈,每周有四十多元的收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领到工资她就去买了漂白剂和苹果绿色染料,并且还让我帮她染头发,说是自己动手,省了一大半钱。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再无阻止的理由,自己宽解道,既然她不是为了招摇过市或追赶时髦,仅仅是因为爱美,因为新鲜,就由她一回吧。我于是无可奈何地拿起刷子,把漂白剂糊在她头上,心惊肉跳地看着黑亮的头发霎时变成白色,然后又啼笑皆非地把苹果绿层层涂在她的白发上。<BR>  半小时后,青草般绿油油的颜色铺了一头。<BR>  都说澳洲是个自由国家,吃什么穿什么怎么生活,无人过问更无人干涉。是否真是如此,只有那些与众不同的人才有体会。从染发那天起,女儿就有了因为绿头发而引出来的说不完的故事。<BR>  我的中国朋友们只是摇头:“你的女儿真敢干。”是否还有潜台词:“本来多规矩的一个女孩,怎么变成这样了。”就不得而知了。<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水仙花<BR>   <BR>  <BR>  水仙花在这里,在澳洲不懂得孤芳自赏,不会顾影自怜,不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BR>  这里的水仙花是黄色的,淡黄的花瓣,橘黄色的芯。黄色的水仙花是澳洲癌症协会的代表,她象征着明亮,温暖,希望和意志力。<BR>  当女儿小佳把水仙花送给她的钢琴老师时,他们之间交流的就是这种信息。<BR>  小佳的学校有几架钢琴,午餐时间和下午放学后有几个校外的老师来私人教授钢琴。我家买了钢琴后,小佳就在学校给自己选择了一个老师,约翰&amp;#8226;高德伏瑞。我不以为然,一个小时的学费三十六元,太贵了。我已经给她物色了一个老师,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毕业的高材生。朋友的女儿帆帆就在他那里学,时间不长已经弹得很好。收费也合适,二十五元一小时。<BR>  小佳不愿意,她说,不,我们老师还上过报呢。她拿出一张剪报,巴掌大一块。我扫了一眼,不禁笑起来,这是一张免费派送的地区小报。小佳不服气,那又怎么了,反正是上了报纸。<BR>  我已经学会了不去勉强孩子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她愿意跟约翰学,就随她去。但是以我的经济条件,很难接收那个学费。我给约翰写了个字条托小佳带去,问他能不能稍微减收一些学费。小佳回家告诉我,约翰说只收一半,这下我又有些过意不去了。<BR>  小佳每天回家叮叮咚咚敲一阵钢琴,手势不对,节拍不准。我很怀疑老师的教法是否得当。我问小佳,老师没有纠正你的手势吗?没有告诉你节奏不对吗?她说他从来没说过。她还挺自满自足,老师说我学得最快,米契儿学了半年还在弹“玛丽有只小羊羔”。我没话说,澳洲的孩子就是为了“fun(玩儿)”,老师们是不会严格地规定他们怎样做的。<BR>  朋友带着孩子来,骄傲地说,帆帆给大家弹一支曲子。六岁的帆帆,踮脚坐上椅子,弹的是圣桑的“天鹅”,出神入化,倾注了一腔的情感,这么小的人哪里来的这么深的体验?我真羡慕。朋友说欢迎小佳弹一曲。小佳并不推让,大大咧咧坐在钢琴前,胖胖的手笨笨地压在琴键上,简单的一支曲子弹得诘屈聱牙。朋友张口结舌半天,才应付出一个“不错”。我暗自摇头叹息。<BR>  我对小佳说,还是让那个中国老师来教吧。她摇头反驳,我弹得不好是我的问题,和老师没关系。我觉得约翰教得很好。也许是为自己争口气,也许是为维护老师的声誉,小佳弹琴毕竟用心了许多,还弹起了贝多芬、萧邦、柴可夫斯基的曲子。我很高兴注意到,小佳开始欣赏古典音乐,她的流行歌曲、摇滚乐带子扔进抽屉一角。她说好的音乐在每一代人的心里都能找到位置,很有点警句的味道。据说喜欢古典音乐的孩子不会学坏,我挺满意。我们去买音乐唱盘,市面上最便宜的CD竟是古典音乐,五块钱可以买到两盘。小佳一边选择一边说,约翰说这支曲子很高尚,约翰最喜欢那支曲子。他是一个乐团指挥,不骗你。<BR>  为了使我信服,小佳又拿出那张珍藏的剪报。我仔细地读了一遍。文章的题目是《Hitting High Notes》(弹奏高调),说约翰&amp;#8226;高德伏瑞在1974年创立了一个叫做“棕榈树”的交响乐团,他亲任指挥。二十多年来,在乐队林立并生生灭灭的音乐世界中,他的乐队站住了脚,而且知名度越来越高。从开始的街头演出到后来为来访的英国女皇、查尔斯王子及澳洲总理演奏。文章的题目很贴切,约翰对音乐的狂热和执著令他弹奏出事业上的高调。文章的结尾引用约翰的话:“演奏得完美的优秀音乐在任何一代,任何人的心里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小佳的警句盖出于此,只是她贪污了“演奏得完美的”几个字以掩饰自己的短处。 看来约翰老师在事业上的追求对小佳的影响大于弹奏技术上的传授。难怪小佳为他所吸引。<BR>  新学期开始了。约翰没来教课,他打电话告诉小佳,他不打算去学校教课了,他心爱的学生多已转学,剩下的一些“just for fun”(只是玩玩)的学生他没有兴趣教。但是小佳例外,是个勤奋的孩子,如果她还想继续学,可以在周末到他家去,并且收费可以更优惠。<BR>  我送小佳去约翰家学琴。我们的车停在一个破旧的门脸跟前,玻璃被发黄的纸遮挡着,木质的框架已经疏裂。铁网草草拦着后院,院中蒿草快没了膝盖。这个房子原来是个理发馆,门上旧招牌隐约可见。屋旁火车飞驰而去,房上飞机擦顶而过。这就是他的琴室,那张地区小报上谈起过这间小屋子。二十年前约翰的乐队就是在这里孕育和发展的。报上说,排练时弦乐队在街上,木管乐队在前院,铜管乐声则从窗户里飞出来。引得不少行人驻足观赏。<BR>  工作室旁边被参差不齐的蒿草包围的,同样破旧的房子是他的家,好象音乐家都是很贫困潦倒的。</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约翰来开门,他手执拐杖走路,行动似乎不太灵便(小佳说以前他的腿脚很正常),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不修边幅的穿着与他的房屋和院落十分相称。他又高又瘦,面有病态,但是天蓝色的眼睛却洋溢着热情和自信。琴室陈旧杂乱,天花板和墙壁是棕黄色的。屋子中间一架钢琴,四周的书架上高高低低尽是乐谱。约翰说,这些乐谱是他的财富,他的骄傲和快乐。他说他多年来收集了两万多册交响乐谱,却被十年前一场无情大火吞噬。他没有绝望,只有努力。屋里至今还是烟熏火燎的痕迹,乐谱又已聚集成山。<BR>  我钻回汽车里等着,我不再关心约翰怎样教小佳,我想他是不会错的。<BR>  一天,约翰打电话来说身体不舒服,停学一次。再下一个星期去时,约翰的样子很可怕,他走路已经十分艰难,满脸满身一块块紫色溃疡,两眼肿得象桃子,只剩一条细缝。小佳问,你怎么了,还能上课吗?约翰说,没有问题。口气很平静,象是没有发生什么事情。<BR>  约翰一边教琴一边吃止痛药,他告诉小佳他得了一种极为罕见的皮肤癌,先是出现在脚上,溃烂,肿痛(就是说,我第一次见他时,他已经得这种病了),后来迅速布满全身。医生目前对这种病症无所措施。学完琴回来,小佳情绪低沉。她问我,你说约翰能好吗?我说恐怕很难。她瞪起眼睛,不行,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只好改口,能好。她叹了口气,慢慢说,如果约翰好不了,我再也不弹琴了。听这话,我也黯然。 <BR>  再见约翰,他的脸消了一些肿,一些紫斑已经变成棕色。他以轻松的口吻说他正在接受一种正在试验过程中的放射治疗。他的病本来无药可救,便志愿参加了这种治疗,治好治不好都是对科学的贡献。他说,我好多了,你看,这些紫斑是癌病变,棕色的是已经被杀死的癌细胞。这是好消息,是不是?科学的发展会赶在我前头,我会好起来的。<BR>  那一段时间小佳练琴比任何时候都勤奋,提高得很快。病重的约翰一直坚持教小佳弹琴。我想他的生活可能并不宽裕,每次我把一小时的学费十五元交给他时,都非常不安,这点钱少得不近人情,对他尤其近于残酷。于是我递给他二十元,装作无意地说,没零钱就不用找了。下一次,他只收我十元钱,说,上次我还欠你五元。他似乎明白我的心思,但没有点破。他说,小佳是聪明勤奋的孩子,教这样的学生我心里非常高兴。那些不用功的孩子付钱再多,我也不愿意在他们身上浪费我的时间了。小佳悄悄埋怨我,你这样做多不好,好象我们可怜他,他不需要这个。我只好承认我俗。<BR>  学校假期我和小佳到北领地旅游,在朋友居住的小村庄,小佳收集了各种热带树林的叶子和种子,准备送给悉尼的朋友。其中有一个两尺来长的干“豆荚”,豆子在里面哗哗作响,摇起来声音象伴奏用的沙锤。小佳在上面精心地绘制了土著人的图案画。说这是送给约翰的。<BR>  小佳带着“大豆荚”去回琴,开门的是约翰的妻子。她说约翰住院了。前些时候,他带交响乐团去外省演出,回来就不行了,全身剧疼,现在完全靠吗啡因止痛。<BR>  小佳要去看约翰,她买了一张祝愿卡,上面画着一个手舞足蹈的病人,写着:“大夫说你已经好多了,不久就会出院。”她把卡片带到学校,请约翰教过的学生写上祝愿词,签上名字。她对我说,妈妈你必须也写一句话。我想了半天写道,你会得到新生。小佳说你和我一起去看约翰吧。我摇摇头,写是好写,真正面对危重病人,说一些你会好起来的话未免太矫情。<BR>  小佳说我要送约翰最好的花,她用自己打工的钱买了三把郁金香,红的、黄的、白的,合为一大捧,蓬蓬勃勃的,高贵美艳。<BR>  我有点不安地等待小佳从医院带回消息。她回来马上对我发布病情公告,面带笑容,我知道事情不坏。她说约翰瘦极了,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好像下边没有人。他的长发全剪掉了,只剩下灰灰的发茬。他的脸上只包着一层皮,眼窝深深地陷下去。她说半个小时内约翰喝了两次吗啡因。但是约翰的精神很好,脸上没有病容,眼睛有神采,说话有力量。他和小佳谈笑风生地聊了半个多小时,让小佳下次去时带上琴谱,他将指导她怎样练习。<BR>  我说你的老师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小佳说,你才知道吗?我从一开始认识他时就知道了。你一定要去看看他。<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 音乐的魅力 <BR>  <BR>    关于音乐的魅力、魔力早已尽人皆知,并有无数动人故事加以印证。但是当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边,我仍是奇异于音乐的戏剧性效果。我的儿子找到工作了,对口且条件优越。介绍人竟是贝多芬。这么说有点故弄玄虚,应该说是贝多芬的音乐。<BR>  <BR>    如果从头说起,事情是这样的。我喜好古典音乐,儿子从胎中开始就跟着受益,因此他对古典音乐有一种天生的钟爱。到现在为止,他收集的古典音乐比我的要多得多,还特地托人从中国买了一本音乐大辞典以加深对音乐的理解(不过这一点我不以为然,我从不关心音乐的作者或乐曲的名字,创作的背景或表现的内容。我认为无论什么音乐,只要它使你激动或者平静,使你联想或者回忆,一句话只要它打动你了你就是理解它了)。早就听说喜欢古典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我相信这一点,我的儿子确实是让人放心的孩子。<BR>  <BR>    儿子在大学学电脑工程。大学的最后一年是工作实习,由学生们自己去联系。儿子按照报纸上的征聘广告发了无数封信,也收到了无数封回信,千篇一律的面孔:“感谢你的求职申请,遗憾的是……”这也好理解,哪家公司会费了半天劲登广告招一个没有文凭没有经验的实习生呢?儿子只好利用实习时间边开出租车边找工。<BR>  <BR>    儿子开出租车与众不同,无论何时何地车里总是回旋着高贵典雅的古典音乐,非常老派。现在是什么时代了,不是人人都能接受这些舒缓安谧的乐曲。比如曾经有几个醉醺醺的青年男女在他的车上打闹调笑,已经令儿子心生厌烦。一个青年还来了劲,说:“嘿,把音乐关上!”见儿子不理他,就伸手来关录音机。乘客并非都是上帝,儿子厉声说:“住手,不想听就都给我下去!”此后几个人乖乖地没敢再说一句话。儿子有话,我不管乘客爱听不爱听,但我必须听。<BR>  <BR>    一天儿子在机场接了一位美国乘客,车里正放着贝多芬的第一钢琴奏鸣曲,乘客静静地听了一会儿,问道:“你喜欢古典音乐?”儿子答:“是的。”“喜欢谁的?”“凡古典音乐都喜欢,贝多芬的,辉煌。柴可夫斯基,深沉。莫扎特,明亮。”那人说:“我也喜欢古典音乐,特别是用大小提琴演奏的。”于是象找到了知音,两个人喻伯牙钟子其般谈了一路音乐。到了地方,乘客说:“顺便问一句,你懂电脑吗?”儿子说:“是的,我学电脑。”他说:“我猜想你就是。我是美国‘真诚’电脑公司在澳洲分公司的总裁(到底是总裁,有分辨人家专业的功能)。我们公司正在收罗电脑人材,你愿意到我们这里看看吗?”当下,他把儿子带进公司参观介绍。公司的业务与儿子的专业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总裁许诺在录用他之前,他可以随时去熟悉业务,直到他掌握全部运作。儿子一毕业,就成为这家公司的正式职员。<BR>  <BR>    可以说这不过是一个巧遇,但是没有贝多芬这段曲子,机缘怎么会落在儿子头上?如果说人们可以凭着古典音乐在世界任何地方找到可以信赖的人,希望这个结论不会太偏颇吧。至少我的儿子就是这样被老板选中的。<BR>  <BR>    这只是古典音乐魅力的一个感性事例,我边写边力图找寻音乐中塑造人格,沟通人性的微妙因素,但除了感动,一无所获。光用“高雅的旋律升华了人们的精神境界,感化了人们的心灵”,这类大而化之的解释是远远不够的。这实在是一个留待音乐社会学家深入研究的课题。<BR></FONT>

angela1019 LV6

发表于 15-4-2006 19: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4>离毕业还有两个多月,我终于被女儿拉上了街。女儿的主意比我大,我只是去那个掏腰包的角儿。悉尼市中心的礼服精品店一家挨一家,当年流行的款式、质地、色彩尽收其中。女儿捻捻这件衣服的质料,摇摇头。试试那件衣服的样子,撇撇嘴。我问:“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她说:“我也不知道,但是要有个性。”走了一家又一家,这个“个性”还是没有找到。我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改天再到牛津街去看看。”突然女儿驻足,一家服装店橱窗里摆着一件深紫色提花锦缎中式旗袍。她说:“试试这件。”千万件洋礼服中女儿会看上这件?我心里暗暗高兴。已经洋化的女儿把目光投向中国传统文化,是不是一个“回归”的迹象?穿上那袭旗袍,高高的领口托着满月的脸庞,流利的曲线衬出丰满的身体,被澳洲牛奶喂成大洋马的女儿立时显出中国女性的高雅娴淑。“太棒了,有个性。”我拍手叫好。女儿终于首肯:“还可以。”但是她把衣服又放回架子,“颜色太暗了,再说也太贵了。”220元一件。这点令我感动,她总是考虑家里的经济处境。<BR>  出了门,女儿问:“妈妈你会做吗?咱们买布料自己做。”想当然中国妈妈一定会做中式衣服。这么漂亮的款式我可不敢下手,我的手艺只限于在她幼儿时缝些小衣服小裤子。不过我有一个朋友是服装设计师,可以请她帮忙。<BR>  女儿高兴极了,当下又穿梭于各家布店。令人失望的是找不到提花锦缎。突然女儿一拍手,不用买了,我记得你的箱子底下有一块料子。<BR>  翻箱倒柜,女儿从箱底抽出一块粉红色提花缎子被面。那是二十多年前我结婚时人家送的,收到了四五块,用不了的就压了箱底。被面的正中是两只金凤凰,被一团团金牡丹簇拥着,四周以牡丹花叶装饰。背面是金色的底子,粉色的丝线勾出凤凰和牡丹的轮廓。女儿指着背面:“就是它,做面。”我吸了一口气,金色,太招摇了吧。女儿坚定地说:“就要金色。”<BR>  服装设计师朋友忙了几天,旗袍做成了。前身两只凤凰翩然翻飞,后身两溜牡丹相互照应。旗袍贴着腰身,没有一根多余的丝线。女儿穿上金色的旗袍,顿时满屋生辉。雍容中透着典雅,青春中显出成熟,15岁少女的风采,一展无遗。艺术品,真是一件艺术品,不光是金色旗袍,连同穿着旗袍的女儿一起构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BR>  然后就是配套的问题。我用剩锦缎给她缝了一个小小的手提荷叶包,挎在臂上更有风韵。还有鞋子,我建议最好穿绣花鞋。澳洲当然没有绣花鞋,我自告奋勇:“买一双普通布鞋,我用剩布给你绷个鞋面。”女儿说:“我才不穿绣花鞋呢。”“要不穿一双高跟船鞋也行。”女儿说:“不要不要,我自己买我喜欢的。”至于头发,当然是把那一头长长秀发梳起来,在头上高高地盘一个发髻。谁知她又说:“你别管了,我有主意。”不知女儿打什么主意,只知道还是那两个字“个性”。<BR>  一天女儿放学回家,手里提拎着一双大头黑皮靴。注意不是那种玲珑巧致的女式高跟高腰皮靴,而是一双比她40号大脚大两号的男式军用靴。女儿举起靴子炫耀:“是在军需品商店买的,二手货。卖鞋的说是真正的德国兵穿过的鞋。才65元,真便宜。”<BR></FON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